▲ 被收缴“黑气瓶”

“黑气”存在哪些风险隐患?

“黑气”大多通过非法渠道获取,违法充装,不仅不符合规范要求,而且也未经过严格的钢瓶出厂查漏检测程序,存在极大安全隐患。

气瓶安全无法保证。“黑气”大多使用报废或超期气瓶,漏气风险大,无法再次通过正规渠道充装。

气源质量无法保证。“黑气”大多缺斤少两、气质不纯,安全隐患大且不耐烧,如果添加了二甲醚,极易腐蚀密封橡胶圈造成液化气泄漏。

生产安全无法保证。“黑气”生产无固定经营场所,多设在隐蔽场所,无安全设施,私自用大瓶倒小瓶,一旦发生事故,严重危害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安全服务无法保证。“黑气”普遍不会进行安全检查,无法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风险。使用“黑气”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难以追偿。

▲ 违规利用面包车等封闭车辆运输“黑气”

怎样辨别“黑气”?

在日常生活中,学习辨别和防范“黑气”尤为重要。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式辨认“黑气”:

观察配送过程。若配送人员未佩戴“送气工证”、未穿着企业统一服装、不进行安全检查、送气时塞小卡片、不提供正规企业凭证、气瓶没有“塑封套”,说明配送的极有可能是“黑气”。

▲气瓶应有“塑封套”

观察日常使用。日常使用发现明显相比以前用得更快,不耐烧,有的火焰颜色大部分呈黄红色,蓝色部分很少,说明使用的极有可能是“黑气”。

▲火焰颜色呈黄红色

扫描气瓶“身份证”。正规气瓶上会贴有专属二维码标签牌,若气瓶没有二维码或者二维码损坏、涂改,扫描二维码只显示出所属公司名称、但无当次购气充装信息,可以认为是“黑气”。

▲ 正规气瓶二维码

▲ 破损二维码

坚决抵制“黑气”

依法用气、安全用气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,共同打击“黑气”,为创建安全、和谐的用气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选择我市瓶装液化气正规企业,拨打官方指定的送气电话,用上“放心气”。

若在日常生活中发现非法充装、销售瓶装液化气的“黑气瓶”“黑窝点”,请及时拨打“110”进行举报。

“黑气”举报热线

法条链接

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

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,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,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违反本条例规定,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,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;情节严重的,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

第四十九条 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,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;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……(五)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、储存燃气的;(六)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……

小编特别提醒

这些瓶装燃气安全知识要牢记!

来源:厦门燃气管理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